曾有很多人告訴施貴華,沒錢就不要賠償了,反正你真的沒錢,法院能把你怎樣。每當聽到這些話時,他總是說:“ 別人怎么樣我管不了,但是我只要有一口氣在,不管賠多少年,我一定要賠清?!笔┵F華用了13年的時間,往返法院42次,賠償最多的時候是1000元,最少的時候是100元,只要手里有點錢他就往法院跑,終于將法院判決的47000元錢全額付清。
施貴華的做法贏得了法院的好評,贏得了村民們的好評。2016年12月,施貴華榮登“中國好人榜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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