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初學者宋濂小時候喜歡讀書,由于家里很窮,只好向人家借。每次借書,他都講好期限,按時還書,從不違約,人們都樂意把書借給他。一次,他借到一本書,越讀越愛不釋手,便決定把它抄下來。可是還書的期限快到了,他只好連夜抄書。時值隆冬臘月,滴水成冰。他母親說:“孩子,都半夜了,這么寒冷,天亮再抄吧。人家又不是等著看這本書?!彼五s說:“不管人家等不等這本書看,到期限就要還,這是個信用問題,也是尊重別人的表現(xiàn)。如果說法做事不講信用,失信于人,怎么可能得到別人的尊重?!焙髞?,他如約歸還了那本書。